深圳海关查获304株未申报濒危植物石斛苗
新闻 | 2020-05-21 16:47
据海关总署5月7日消息,4月19日,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在一出口花树苗车辆中查获未申报濒危植物石斛苗304株。
当日12时,该关关员在对一辆申报出口花树苗的货车进行查验时,在一簇簇玫瑰、百合、菊花等花苗中,发现304株外观特殊的植物苗,查验关员初步判定可能是属于濒危物种的石斛苗。4月23日,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判定,该批植物苗共11种、304株,均属石斛苗。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海关处置部分处理。
石斛被称为“九大仙草之首”和“草中黄金”,属于兰科鼓槌石斛植物,为兰科第二大属,是《千航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中所列濒危物种,出口必须提供《濒危物种答应出口许可证实书》。
海关提醒,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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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价格,除持有答应进出口的证实书外,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进出口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千航国际 王天琪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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