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上:原股东可以不进场递交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草签合同后,征询原股东意见;挂牌期间产生2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先竞价,最终产生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草签合同后,征询原股东意见。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竞价转让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转让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就《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向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在二十天内做出书面回应。
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是以企业产权交易为基础,集各类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具有双重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计划,对国家各部委在机构改革中的国有资产进行重组、产权转让、资产并购、股权融资、资源整合等全要素、全流程服务。二是,服务于多品种权益交易的基础性资本市场平台。北交所是中国最大的产权交易桥梁和纽带中心。
产权交易:产权交易是指财产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益的有偿转让行为。技术转让、股权融资、收购兼并、买卖股票都是产权交易的具体形式。
产权交易市场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产权交易市场作为中国改革过程中的特殊产物,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第一次股份制改革的高潮中,全国各地先后设立了200多家产权交易所,比较著名的有山东淄博的staq系统、成都红庙子市场等。全国还成立了一些区域性联盟组织,如长江共同体、黄河共同体。1997年末1998年初,出于防范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考虑,在中央统一规定下,涉及拆细交易和股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所被视为“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明令关闭,其它的产权交易所实际上也处于半关闭或半停业状态,只有上海、深圳等少数产权交易所尚在正常开展业务。
2000年是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出现转机的一年,出现了许多令人关注的新动向,一是许多地方恢复、规范、重建了产权交易所,一些比较敏感的业务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重新得到肯定,河南、厦门、青岛、深圳等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并开始开展业务;二是实质上具有产权交易性质并更具有创新能力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在各地蓬勃兴起,如上海、北京、深圳、成都、西安、重庆;三是风险投资公司和因债转股政策的实施接收了大量国有资产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纷纷将“退出机制”瞄向各地的产权交易所。这些动向进一步证明产权交易市场具有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和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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