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精准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动广州加快建设“全球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最具竞争力”国际物流中心,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公共平台、企业培育、产业集群、优质项目、土地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助力广州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保障物流用地供给
《措施》提出加快建设运营高效、要素集聚的国家物流枢纽,支持建设保税物流集散中心,强化现代物流发展用地保障,支持利用城市更新存量资源建设现代物流及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特色产业园,着力推进交通物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补足现代物流设施短板、降低企业投入物流设备成本、保障物流用地供给。
据了解,广州市正在编制《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对标国际一流物流枢纽,积极推进空港型、港口型、陆港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等15个大型、特大型物流枢纽规划建设,推动“站城融合”“产城融合”,形成城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目前,广州物流园区呈“大集聚、小分散”特征,主要集中在白云、黄埔、花都、南沙四个行政区,在主城区仍有大量小而散的传统物流货站、村级工业园,且远离铁路、水运交通枢纽,亟待升级疏解。与物流紧密相关的大型批发市场集中在主城区,而生产制造基地相对远离主城区,受货运通道影响,部分区域商贸物流、生产物流活动存在交叉,加剧交通拥堵。广州正在结合城市更新九项工作开展物流园区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清退低效物流园区,为中心城区产业升级腾挪空间,急需形成新的现代物流集聚区以承接外迁的物流企业。
制定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对认定企业给予相应支持
《措施》提出支持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发展,支持航空物流、航运物流和现代供应链企业间加强紧密合作,实行企业合作联盟抱团创新发展,鼓励物流与供应链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推进产业链企业整体协同发展,推动成立产业联盟,实现产业链条化、集群化效应。
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对于国内外知名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广州新设立公司的、大型企业迁入并达到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广州市总部经济政策规定对新引进企业给予500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
制定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对认定的物流企业给予综合支持,提供融资发展、发行企业债、人才落户、租金补贴等方面支持。对于信用记录优、成长性好、依法纳税记录表现突出、没有负面影响的市重点企业上报项目,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土专业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创建物流服务品牌,对于入选全球物流50强、全国物流50强企业、5A级、4A级、3A级物流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创新和应用示范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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