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运周之法律论坛举行 内地与港共话航运争议解决
2019年11月20日 16时 航运界
航运界网香港消息,2019年11月19日下午,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主办了主题为“市场不景气时的航运争议解决——调解是否切实可行?”的 “香港海运周2019” 法律论坛。论坛吸引了来自香港及内地超过80名政商界、法律界、调解员及航运界代表出席。是次论坛获社会各界及众多机构支持,包括香港律政司、香港中联办、投资推广署、香港海事仲裁协会、香港船东会、香港海商法协会、香港和解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和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等。
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刘春华首先为论坛致欢迎词。他表示,国家支持香港打造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发挥香港法律所长,把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为香港与内地航运业携手合作、拼船出海,提供法治保障。
香港律政司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调解)陈洁仪女士为论坛开幕致辞。陈女士指出,调解在香港是一个盛行的争议解决机制,其中香港有多达2,000位综合认可调解员。香港法院亦提倡便利调解的程序,法院鼓励民事诉讼的各方应参与调解,就其争议达成和解。陈女士补充说,香港正在建设其在线争议解决平台eBRAM.hk,它将作为一个安全,保密和具有成本效益的跨境争议解决平台。陈女士鼓励航运业界更多尝试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航运争议,避免因爲诉讼成本高昂而无法快速有效解决合同争议。
论坛随后进行讨论环节,由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何淑瑛大律师主持。演讲嘉宾包括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蓝德业资深大律师、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合伙人李民律师、国际争议解决及专业谈判研究院院长罗伟雄博士,以及美国船东互保协会董事总经理Dimitris Seirinakis先生。他们针对国际航运和贸易纠纷中使用调解的发展和优势、近期的《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即《新加坡调解公约》)对国际调解的影响、香港航运和贸易业务的替代性纠纷解决发展在“一带一路”和大湾区等机遇和挑战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罗伟雄博士强调新加坡调解公约有助于提高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力,同时保持调解的灵活性。Seirinakis先生分享了作为调解“用家”的意见,认为它是具有高效率和成本效益的海事纠纷解决机制。另外,演讲嘉宾与观众就香港第三方资助调解的未来新发展交换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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