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成就了其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战略定位,极具海南特色的邮轮游艇产业亦逐渐成为旅游新宠,受到消费者的热烈追捧。与此同时,新兴的邮轮游艇产业面临着不少体制机制障碍,涉邮轮游艇的海事海商纠纷及法律问题日益增多。
作为身处一线的改革排头兵,海口海事法院近年来积极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涉海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妥善审理与邮轮游艇相关的海事海商案件,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辟了一条海事司法服务海南邮轮游艇产业的“法治航道”,成为高质量高标准服务保障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一个缩影。
“建设一流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尤为重要。”12月11日,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辉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发展邮轮游艇产业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海南旅游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新形势下,海口海事法院将立足海事特色,找准海事司法服务保障邮轮游艇产业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案件审理为切入点破解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以案说法”增强邮轮游艇产业从业者与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推动邮轮游艇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助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调判结合妥处邮轮游艇案件
2018年7月,三亚某游艇会以其会员拖欠会籍年费、泊位费为由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共涉及40宗案件,总涉案标的额超过500万元。涉案费用拖欠达数年之久,给相关企业发展带来很大困扰,也给三亚游艇产业的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该系列案被告人员分布广、过半数失联,给审理带来不小困难。海口海事法院组织力量精心审理,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调判结合、妥处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守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邮轮游艇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介绍,2016年至2019年12月期间,海口海事法院共受理涉邮轮游艇纠纷82件,标的额超过1亿元。其中,2018年以来共受理相关案件73件,案件数量整体上升明显。
“近年来,涉邮轮游艇纠纷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化,从传统的船舶买卖合同纠纷、船舶建造合同纠纷,逐步转向服务合同纠纷、海域使用权纠纷。”海口海事法院三亚法庭庭长蔡斌航认为,这反映自贸区(港)建设以来,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更加快速与活跃,也凸显了海事司法在保障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上的重要作用。
针对邮轮游艇产业的不断发展,海口海事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等旅游消费新领域产生的海商海事案件,不断规范旅游服务和海域使用等行为,及时总结并发布相关精品案例,用以指导产业发展。
构建协作平台提升保障能级
今年6月25日,海口海事法院在三亚召开“海南自贸区(港)邮轮、游艇产业发展与海事司法保障”座谈会。海南省高院、海南大学、海南省邮轮游艇协会、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有限公司等20余家司法、行政、高校、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海口海事法院针对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过程中邮轮游艇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应对思路及对海事司法的需求等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全力推进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在法治环境下健康发展。
“我们不断构建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协作机制,推动建立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行业协会及企业的协作平台。”徐亚辉表示,海口海事法院将以升级后的“自贸区(港)邮轮游艇产业发展与海事司法保障”论坛为主要载体,广泛吸纳各相关部门、企业参与,在充分了解产业发展现状、把握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定期确定主题,展开研讨、会商,提出创新举措,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确保产业依法、有序、快速、健康发展。
提供菜单式海事司法服务
据介绍,海口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海事司法保障促进海南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合海南出台的有关邮轮游艇使用管理的新政策、新措施,针对邮轮旅游纠纷、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境外游艇临时停靠使用海域中可能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提出审理程序、审理方式及节点安排等的具体意见。
为加强对邮轮游艇产业的海事司法指导,海口海事法院提供针对性、菜单式海事司法服务。针对行业主管机关、行业协会、从业者和消费者等不同主体,分类提出海事司法指导意见,规范并促进产业发展。及时总结涉邮轮游艇纠纷的司法实践,不定期发布相关法律风险提示及纠纷解决路径指引,为不同主体提供风控、解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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