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蛟龙”号载人潜水器、“雪龙2”号极地科考破冰船、“深海勇士”号4500米级载人潜水器、全球首艘30.8万吨超大型智能原油船(VLCC)等智能船舶不断问世,航运和造船业正在加速朝智能、绿色、安全、高效方向转型,智能化、轻量化、绿色环保成为船舶技术研究方向。日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张宝晨表示,随着智能航运技术不断发展,航运企业要么成为物流平台运营商,要么成为物流平台运营商的听命者;传统的船舶管理企业在货运领域可能被新的形式取代;航运监管必须采用与智能航运技术相适应的理念、思路、方法和模式。智能航运不仅会把我们带入船舶货运无人化时代,还将导致传统航运业的深刻革命,会为我国从航运大国走向航运强国提供重大机遇。
智能航运技术发展、将带来无人船时代
当前,随着投资成本、运营成本加重,以及多元业务冲击,港口和航运主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贡献较低,加上船员结构性短缺,特别是高级船员近年来呈负增长趋势,航运业正面临严峻挑战。为此,张宝晨表示,基于多方因素,科技发展为智能航运特别是为船舶货运无人化提供了可能和条件,智能航运时代正在快马加鞭赶来,将导致全球航运业态再造和无人船舶货运时代的到来。
“智能航运技术目前在国内外都处于发展初期。”张宝晨表示,近年来,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非常重视并支持智能航运发展。英国和欧盟都确定了发展智能航运的战略目标,日韩也已为此深耕多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8-353项标准发布,制定了《智能航运标准化路线图》;欧盟公布了推进自主航行船舶研发计划,宣称2020年在波罗的海实现远程遥控船营运,2025年实现自主航行商船全球营运;英国发布了《海事2050战略》,将技术开发放在未来发展的核心位置;英国劳氏船级社(LR)发布了智能船舶入级指导文件;荷兰政府海事机构宣布全部内河水域和12海里沿海海域均可开展智能航行测试。未来15年将是发展和应用智能航运技术的关键期。
我国也确定了未来30年发展智能航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发布《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19年5月,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发布《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旨在加快现代信息、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与航运要素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智能航运新业态。该意见明确了4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我国智能航运发展顶层设计,理清发展思路与模式,组织开展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和公益性保障工程建设,建立智能船舶、智能航保、智能监管等智能航运试验、试点和示范环境条件。到2025年,突破一批制约智能航运发展的关键技术,成为全球智能航运发展创新中心,具备国际领先的成套技术集成能力,智能航运法规框架与技术标准体系初步构建,智能航运发展的基础环境基本形成,构建以高度自动化和部分智能化为特征的航运新业态,航运服务、安全、环保水平与经济性明显提升。到2035年,较为全面地掌握智能航运核心技术,智能航运技术标准体系比较完善,形成以充分智能化为特征的航运新业态,航运服务、安全、环保水平与经济性进一步提升。到2050年,形成高质量智能航运体系,为建设交通强国发挥关键作用。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制定《智能航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发展应用核心技术、掌握智能航运主导权
近年来,全球智能航运发展正在提速,这离不开智能航运技术的迅速发展。英国PREMARE公司、IBM公司等联合启动了“五月花号”自主航行船项目;新加坡成立自主&远程操作船舶卓越中心;我国13500TEU智能集装箱船“中远海运荷花”号、全球首艘超大型油船“凯征”号相继成功交付。这些均表明,智能船舶技术取得多方面突破,关键技术正在转向商业化应用。
张宝晨指出,智能航行技术是智能船舶的核心技术,无论智能船舶技术包含多少分支,其中智能航行技术即用于实现船舶远程驾驶、自动靠离泊和自主航行的技术才是核心。相对核心技术而言,智能船舶的其他技术类别在较大程度上都是使船舶整体或其系统、装备满足智能航行需求的技术。船舶智能航行技术的本质是运用现代感知、通信、网络信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取代在船驾驶员眼、耳、脑、手、口,实现船舶航行。目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基于船岸协同的船舶智能航行与控制关键技术”正在实施中,该项目提出船岸协同理论、智能航行技术等级划分和船舶智能航行与控制系统构建等6项方案建议指南,将分别在长江干线、长湖申运河航线和青岛沿海典型海域新建3艘示范船,用以研究成果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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