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油气勘探开发业务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石油四家大型国企享有,民营、外资参与缺乏配套政策支持。如今,这一格局被彻底改写了。
2020年1月9日,自然资源部召开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表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均有资格按照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企业从事油气勘查开采应符合安全、环保等资质要求和规定,并具有相应的油气勘查开采技术能力。
这一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民企、外资企业等社会各界资本正式获得油气勘查和开采的市场准入的通行证,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至此,油气上游产业的垄断壁垒全面消除。
三桶油、延长石油专享上游格局彻底打破
众所周知,油气勘探开发属于高投入、高风险产业,参与其中的企业需要具备强劲的资金支撑以及一定的技术水平。
与此同时,油气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兹事体大,因此油气勘查开采市场一直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延长石油四家大型国企所把持,甚至成为了国企专享的舞台。
过去的近半个世纪,三桶油、延长石油一直肩负着中国油气供给的重任,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能源消费的变化,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市场竞争主体少,市场竞争不足的原有格局难以适用时代的需求。
据《2018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石油进口量为4.4亿吨,同比增长11%,石油对外依存度升至69.8%;天然气进口量125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7%,对外依存度升至45.3%
。有预测显示,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还将进一步上升。在此之际,引入民企、外资等更多的市场竞争主体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提高勘探开发效率,提升我国油气自给率已经成为了国家战略性决策。
2017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允许符合准入要求并获得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常规油气勘查开采,拉开了我国油气体制改革的帷幕。
历经2年多积淀,自然资源部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参与油气勘查开采。
如此一来,有资金、有技术的民企、外资相当于彻底获得国家官方许可,可以全面进入中国上游油气产业,这意味着曾经的国企一家独大、一枝独秀的局面将被打破。
进军油气上游,民企、外资获政策力挺
这一次,国家从政策层面真正为民企、外资打通了进入上游油气产业的通道。
以往,我国自然资源勘探开发或多或少存在权责不明晰、权益不落实、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这对于参与上游油气产业的民企、外资而言,将是无形的挑战。
如今,新的《意见》的出台,足以打消企业顾虑。
新的《意见》指出,根据油气不同于非油气矿产的勘查开采技术特点,针对多年存在的问题,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进行开采的油气矿产资源探矿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
这一改革举措的落地,将更清晰更完整地体现矿权人的资产价值,便于矿权人统筹规划勘探开发,合理安排生产建设,从而进一步降低公司成本,加快资源动用。
与此同时,国家主动“让路”,从时间、精力成本等层面为参与资源勘探开发的企业减负。
《意见》指出,储量管理改革方面将简化归并评审备案和登记事项。取消登记环节和登记书,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内容纳入评审备案管理,不再作为矿业权登记要件,将评审备案结果作为统计的依据。
而且,将政府储量直接评审备案范围进行大幅缩减,由原来18种评审备案情形缩减为4种,即只对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和范围,油气矿产在探采矿期间探明地质储量、其他矿产在采矿期间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产资源储量,这几类要进行评估。
民企、外资能否斩获优质区块?
目前来看,民企、外资已然获得了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但在三桶油享有国内绝对探矿权的形势下,民企、外资真的能获得优质区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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