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违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报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仍有个别党员政治意识不强,不守纪律、不严格履职。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孙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周长岱、孙吴县人民法院辅警凌太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在密切接触者隔离包保过程中,周长岱在2月4日17时至18时期间、晚23时以后两次脱岗,凌太强在2月4日晚17时许、5日早3时许两次脱岗。经孙吴县纪委第68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长岱、凌太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孙吴县群山乡民和村党员刘云波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聚众赌博问题。2月5日9时许,群山乡民和村党员刘云波等7人在博来德物流三毛配货站“斗地主”“打麻将”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训诫处理。经中共群山乡第十二届委员会第71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云波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安市通北镇新民村党员陈士和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操办丧事问题。1月30日,在省、市指挥部己发布丧事从俭办理,不安排宴请,严禁组织聚集活动的情况下,陈士和在母亲葬礼结束后违规安排30余人在两个饭店进行宴请活动。经北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士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监管不力的新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洪刚党内警告处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下一步,黑河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抗击疫情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顶风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零容忍”、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中共黑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 河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2月13日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纪律的通报
当前,正值全国上下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纪律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造成恶劣影响。现将我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青山街道办福康社区第二党支部党员张承德违反交通管制规定问题。2月8日10时30分,张承德违反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经五大连池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承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太平乡爱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士泉、党员刘兴国违规聚众饮酒问题。2月5日15时-18时,宋士泉等7人在本村党员刘兴国家中聚餐饮酒,违反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人员聚集和聚众聚餐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经五大连池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宋士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刘兴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太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徐立明诫勉谈话,对太平乡党委书记田晓春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全市通报批评。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危机意识,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关于疫情防控违法违纪情况
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内容
(一)凡2020年2月6日后从市外进入或返回黑河市人员,未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街道办、乡(镇)、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已经街道办、乡(镇)、社区排查登记的除外)。
(二)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近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未主动到所在街道办、乡(镇)、社区登记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就诊的行为。
(四)私自接纳、容纳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揭阳物流 ,刻意隐瞒不报的行为。
(五)违反取消集聚性活动有关规定,违规开展节庆、促销,以及擅自举办酒席、聚餐、聚会等集聚活动的行为。
(六)违反禁令进行活禽宰杀交易,野生动物猎杀、运输、交易、加工以及食用的行为。
(七)违反禁令私自经营生产的行为。
(八)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九)制售伪劣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药水等疫情防治、防护产品、物资及假药、劣药的行为。
(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未尽职尽责,造成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的行为。
(十一)其他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迅速组织查证。
(二)举报电话。
北安市:6672345
嫩江市:7512345
五大连池市:6312345
孙吴县:8422345
逊克县:4457345
爱辉区:8252345
五大连池风景区:7222076
三、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信息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四、举报工作流程
(一)各地县(市、区)长热线接到举报线索后,及时反馈至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韩进物流 ,指挥部责成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进行核实。
(二)奖励资金由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兑现、先行垫付,后期由黑河市财政统一核账结算。
五、附则
(一)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的,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办法与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布的奖励通告有矛盾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