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
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发〔2020〕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进一步创新我省平台经济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破除平台建设路径依赖,有针对性地制定新经济平台建设标准。对部分缺乏标准的新兴行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对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清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省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指导督促网约车、网络货运经营等领域的政策落实,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三、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指导督促各地开展“一址多照”改革探索,进一步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允许使用行业组织认可且能够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行业用语,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支持现代农业载体建设数字农业基地,促进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在农业各领域深度应用。探索大田种植信息技术规模应用,推进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技术集成应用,实现农业物联网向全行业全产业链扩展。建设省农业物联网管理平台,强化物联网数据釆集监测,引导科研机构、企业探索构建动植物生长模型、专家智能决策系统,为实施远程诊断、智能调控、指挥调度提供技术支撑。基于省一体化政务云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苏农云”建设应用,打通数据孤岛。(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制造业”。促进互联网平台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智能机器人、高端智能传感器、生物芯片等产业加速发展,建立“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库”。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528”行动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集群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面向行业生产要素配置及供应链管理的综合交易平台,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企业联合服务企业建设行业特色的电子交易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改造提升生产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鼓励工业设计平台企业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重点领域,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完善“互联网+服务消费”生态体系,支持传统商贸转型升级,鼓励各类传统零售等企业平台化发展。大力发展网络支付、金融租赁、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探索符合新业态用工特点的灵活用工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深入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善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支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及商业模式等创新。(省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集聚全省互联网产业园、众创园等资源,举办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发掘培育和引进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吸引各类创业投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巩固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建设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面向企业群众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省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接入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加快实现全省政务服务“掌上办”入口统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省政务办牵头,省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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