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运港:
目的港:
国际空运
国际海运
国际快递

厦门海运公司-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要求 防止境外疫情经远洋渔船输入国内

 新闻     |      2020-04-15 00:51

近日,苏宁物流基地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远洋渔船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海上疫情风险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坚决防止境外疫情经远洋渔船输入国内。 

《通知》指出,要建立健全远洋渔船输入疫情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远洋渔船回国提前申报制度。对确需回国的远洋渔船,实行远洋渔船回国提前申报制度,相关渔船应至少提前7天向本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各地应及时掌握海上渔船生产航行动态和船员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回港渔船的防疫安排。二是建立健全远洋渔船定点停靠上岸检查制度。各地应指定远洋渔船定点停靠港口,每省(区、市)指定2-3个,港口名单于4月15日前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报备。到港远洋渔船实行定点停靠、定点上岸,并按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港口检查和检验检疫。三是建立健全远洋渔船船员动态每日报告制度。各地应每日统计所辖远洋渔船动态和船员身体状况,分别统计海上生产渔船、计划回国渔船、国内停港渔船以及船员人数和身体状况,自4月15日起每日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报告。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远洋渔船输入疫情风险防控措施。一是确保出境远洋船员身体健康。远洋渔船出境前,相关远洋渔业企业应对所有上船船员安排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同时,确保船上配备足够的口罩、手套、护目镜、清洁消毒和常备药品等防疫物资,有条件的安排一名随船医护人员,确保可以及时应对疫情突发事件。二是严格加强海上渔船疫情源头防控。远洋渔业企业应合理安排航行、生产、转载、靠港计划,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海上输入性疫情发生。确需进行海上补给、转运、靠港的,应充分做好防护应对措施,尽量避免与外部人员直接接触;确需进行船员轮换的,要按规定做好健康检查和隔离;遇到相应区域渔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或派遣观察员的,应要求对方做好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三是从严开展回国到港渔船船员检测隔离。远洋渔船按规定申报回国后,应到指定港口停靠。船上人员应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通知要求接受海关、边检等有关部门的检验检疫,并按港口所在地防控要求实施集中科学观察和病毒检测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千航国际
国际空运
国际海运
国际快递
跨境铁路
多式联运
起始地 目的地 45+ 100 300 详情
深圳 迪拜 30 25 20 详情
广州 南非 26 22 16 详情
上海 巴西 37 28 23 详情
宁波 欧洲 37 27 23 详情
香港 南亚 30 27 25 详情

在线咨询-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