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意见提出拓宽轨道交通投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鼓励采用机场公司、航空公司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发挥综合交通多元主体组团效应。全文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投运仪式时指出,建设内外部联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提高机场运行效率的关键。加强枢纽机场与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是扩大机场辐射范围,提升航空服务水平和枢纽运营效率,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结合当前我国航空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融合,逐步从以城市轨道为主的单一模式向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转变,部分枢纽机场已经建设或规划联通了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集疏运系统,通达性进一步提高。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枢纽机场与轨道交通规划衔接不畅、建设统筹不足、衔接布局不合理、运营管理分割等诸多问题。当前,我国枢纽机场陆续实施改扩建工程,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也在加快建设,为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创造了机遇和条件,有必要强化对机场轨道交通系统的规划引导,加强统筹,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推进枢纽机场与轨道交通有效联通,加快构建内外联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我国航空枢纽国际竞争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的航空出行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枢纽机场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科学指导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确保枢纽机场轨道交通发展与实际需求相匹配,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补短板、强交通,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三)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需求引领。聚焦当前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满足航空出行需要,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的比较优势,科学开展联通工作,提高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安全性、便捷性、经济性。
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围绕航空枢纽高时效、集疏运、广覆盖的特点,紧密结合当地机场和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情况,做好机场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方式有效衔接,充分挖掘机场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潜力。
科学分类,有序建设。根据各类轨道交通的特点,对功能定位、运输规模不同的机场分类施策,科学合理确定轨道交通的类型、建设时机和衔接方式。
全面联通,一体发展。做到机场与轨道交通硬件、软件设施的全方位联通,提高机场轨道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轨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构建智慧运行与智慧服务体系。
二、强化规划引导
(一)积极做好顶层统筹。
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国家铁路网、城际铁路网、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机场布局规划之间要加强衔接,促进各种交通规划融合推进。轨道交通规划、机场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衔接,城市规划应考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优先将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纳入规划。枢纽机场要加强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结合区位特点和资源禀赋,明确功能定位,注重机场集疏运系统中各种交通方式一体化衔接,科学谋划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类型、线路和建设时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功能。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预留好建设用地和空间等条件。
(二)注重机场分类施策。
根据机场旅客集散需求和相关规划建设等情况,对功能定位、规模不同的机场分类施策。国际枢纽机场应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800~10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区域枢纽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300~5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其他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本期规划目标年预测年旅客吞吐量可达到3000万人次及以上的机场,宜充分预留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等建设通道。少数具备条件的支线机场也应尽可能联通轨道交通。
(三)加强一市多场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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