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临空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明确,国际物流,本办法适用于在临空经济区注册并纳税的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具体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消费金融、银行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券商私募基金、第三方支付机构、金融科技机构等。北京将加大对符合临空经济区功能定位的金融产业扶持力度。建立服务基金、其他金融及类金融机构落地“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成功实现退出并支持临空经济区企业挂牌上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其在临空经济区实际投资规模,对基金治理人给予激励。实际投资累计规模在30亿元(含)-50亿元以内的,给予资金支持500万元;5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资金支持750万元。
在跨境金融业务支持方面,鼓励区内企业开展包括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在内的跨境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探索本外币资金池、跨境发债、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创新业务,有序推进创新资本项下国际合作业务。
根据年度区级综合贡献给予资金支持
据先容,实际投资累计规模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以内的,给予资金支持50万元;1亿元(含)至5亿元以内的,给予资金支持1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以内的,给予资金支持150万元;10亿元(含)至30亿元以内的,给予资金支持200万元;30亿元(含)至50亿元以内的,给予资金支持500万元;5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资金支持750万元。
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临空区产业发展
在经营支持方面,对新注册在临空经济区,且注册后三年内任意一个年度区级综合贡献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最高按照上年度区级综合贡献的80%,给予享受政策年度起连续三年的资金支持。
临空区管委会表示,随着临空区建设持续推进、规划不中断完善、自贸区上风不中断开释,截至今年6月底,大兴自贸区已落地市场主体1982家,包括外资20家。其中今年1月至6月新增1139家企业。
建立服务基金、其他金融及类金融机构落地“绿色通道”
7月13日,记者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治理委员会了解到,大兴机场临空区发布4条金融政策支持临空产业发展,重点涉及外资金融机构开办补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区投资支持、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经营支持及跨境金融业务支持等4个方面,覆盖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大兴组团和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北京大兴)范围。
在投资支持方面,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临空经济区产业发展,根据其在临空经济区实际投资规模,对基金治理人给予激励。
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自然人合伙人(或股东),根据其在临空经济区实现的区级综合贡献的80%,给予资金支持。
对在临空区注册的外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资金补助
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符合临空经济区产业发展定位的产业项目落户临空经济区。引进的单个产业项目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且工商税务关系同时落户临空经济区,自引进之日起5年内,单个产业项目上年度实现区级综合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将单个产业项目上年实现区级综合贡献的1%给予基金治理人作为激励。同时,引进的产业项目经临空区管委会认定后,按照引进项目数目对基金治理人给予奖励。引进3个(含)至5个以内的,奖励50万元;5个(含)至10个以内的,奖励80万元;10个(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在开办补助方面,对在临空经济区注册的外资法人金融机构及其具有独立结算功能的分支机构,或经或经临空经济区(大兴)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空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外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补助。
临空区管委会指出,下一步将进一步构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一体推进双自贸区及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区建设,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制度供给,全力打造全球创新资源的接驳地,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金融服务完善、投资贸易自由便利、高端产业集聚、创新生态优化、发展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鼓励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股权投资等
按照外方进资实收资本规模,海运报价 国际快递,2000万元(含)至2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400万元;2亿元(含)至4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500万元;4亿元(含)至10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1000万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2000万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以内的,最高补助3000万元;30亿元(含)以上的,最高补助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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